新北市越南籍配偶阮氏與陳姓丈夫感情不睦,分居期間與同鄉張男婚外情生下1子,阮女為讓兒子認祖歸宗,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之訴,但她根本沒有離婚,結果法院通知書寄回戶籍地,外遇被丈夫得知並提告;新北地院判阮女有期徒刑3月,可上訴。 法院審理時,阮女承認外遇,但為了保護「孩子的爸爸」,始終不提供張男聯絡方式,在庭上辯稱「他回越南了,找不到他」;陳男見妻子如此袒護情夫,氣得要求法官將妻子判刑。 來源: 自由時報 2015-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