曖昧簡訊 躲過性侵一劫
一名離婚的郭姓計程車運將,去年因為假冒廣告大亨,誘騙未成年的高中美少女上床,被法院依與未成年少女性交罪判刑6年。當時少女還指控她滿16歲後,多次遭到郭男性侵,但檢察官從2人Line對話內容,發現少女常傳裸照及鹹濕訊息「老公,我要高潮了」給郭男,認定少女未被迫嘿咻,將郭男不起訴,少女雙親不服再議成功,但台北地檢署續行偵查後仍認兩情相悅,今再將郭男不起訴。
保留雙方通聯資訊,保障自身權益
法律上常見的仙人跳,經常發生在單身身份的人身上,自己與對方發生了性行為後,被對方提告性侵,才發覺自己被仙人跳,但在發生關係時,開始都會有些蛛絲馬跡,像是曖昧簡訊,但很多人看完這些曖昧訊息後習慣性的刪除,怕他人發現,這些有利的證據,往往因為自身害怕被發現或習慣性刪除,讓自己在法庭上失去了反駁機會。建議您,如果有收到不尋常且有曖昧內容的訊息時,一定要做好適當的備份,以防日後不時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