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外遇》要不要告知當事人?
【聯合報/張莎莉(高雄市)】 2009.02.06
日前畢業多年老同學相聚時,我意外得知,好友L的老公有外遇。
當下第一個念頭是,這肯定是八卦!L和H是班對,從專一相戀到專五,畢業後結婚生子,沒多久就移民到加拿大。幸福的她,是同學羨慕的對象,如今小孩都已大學畢業,怎麼可能發生這種事?
我曾在工作低潮時,前往加拿大探望他們,他們住在高級住宅區,鶼鰈情深。記得L在台灣逛百貨公司,一出手,就把百貨公司價值三十萬的展示珠寶項鍊買下來,我想她的經濟無憂,難怪她定居溫哥華多年,竟然不會開車、不會使用提款卡,因為所有的生活費都是H提領,她一直過著少奶奶富裕的生活。
外遇的事,男同學們幾乎無人不知,同班同學卻沒有人跳出來暗示她,也沒有人告知我,因為我和他們一直保持聯絡。我無法置信,提出H是個好老公,但男同學卻嗤之以鼻,還有不少同學見過那位女子,說她長髮披肩,和H交往長達十多年。
原來H十多年來,台灣、加拿大兩地跑,一直和她在一起,H還為她買房子。
知悉內情後,我陷入天人交戰中,不知要不要告知L?他們夫妻在兒子上大學後,留下兒子在美國讀書,遷移回台。L回台後,幾乎每個月都和我聚餐,我試著告訴她,要學習自理生活,並存些私房錢,至於她先生外遇的事,我一個字都說不出口,我深怕會破壞她二十多年寧靜的婚姻生活,真是為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