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識

違反家暴保護令 男子遭判拘役六十天


中央社╱中央社 2007-05-09 10:38



很多人都輕忽違反家暴保護令的後果,一名男子接到保護令後,仍不斷打電話給妻子,還到妻子上班地點找人,因此遭到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拘役六十天的代價,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日。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最近判決指出,家住北市信義區虎林街的朱姓男子(三十三歲)去年六月十九日接獲法院保護令,裁定不得直接或間接有騷擾、通話、通信等聯絡行為。



由於朱某是在1990年九月二十一日與鄭姓妻子結婚,在去年九月二十一日晚間十一時多,他不僅先打電話給妻子,隔天下午三時多還到妻子北市通化街上班地點找她。



轄區北市大安警分局獲報將全案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十三條「違反保護令」罪嫌法辦。法官判決包括違反「禁止直接或間接通話聯絡行為」、「禁止直接或間接騷擾聯絡行為」,判處拘役六十天。朱某與妻子已在去年十一月底辦理離婚。



上一篇】 【返回法律常識】 【下一篇
外遇
服務項目外遇抓姦離婚協助感情挽回工商徵信仿冒蒐證尋人徵信家暴徵信其他服務
偵辦流程
在國外,離婚外遇徵信社在日本、美國、荷蘭及東歐、蘇聯等國家地區與同業建立了合作關係,可以隨時展開調查工作,同時;透過策略聯盟,更獲得其它許多國家與地區調查機構和調查員的調查協助。
在中國,離婚外遇徵信社在各大城市建立了業務協作點,通過長期友好的合作,離婚外遇徵信社與這些業務協作點建立了穩固的協作關係。通過這些業務協作點,離婚外遇徵信社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調查多個數量群的企業信用情況和保險出險情況。